中新社廣州6月25日電 (索有為 黃彩華)臺灣男子古某開車時因搶道問題與其他車主發生矛盾,竟然把對方的轎車撞擊至嚴重受損,潛逃兩月後落網。廣東省東莞市第二法院25日公開開庭審理此案。
  檢方指控稱,2013年12月27日17時許,時年33歲的臺灣男子古某駕駛一輛斯巴魯牌小車,途經東莞市虎門鎮北柵社區S358省道福特汽車行附近路段時,因搶道與同在此路段駕車行駛的葉先生髮生矛盾,後古某駕駛上述斯巴魯轎車,以倒車方式,連續撞擊葉駕駛的別克牌小轎車,致使上述別克車嚴重受損。作案後,古某隨即潛逃。
  警方經偵查,於2014年2月22日13時左右在深圳市寶安區將古某抓獲。案發後,古某家屬與葉先生達成了賠償協議,並支付了經濟賠償金。
  起訴書稱,古某故意毀壞他人財物,數額較大,應當以故意毀壞財物罪追究其刑事責任。古某曾因犯非法拘禁罪於2009年3月被東莞市第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。古某因故意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刑罰,在刑罰執行完畢以後,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,是累犯,應當從重處罰。(完)  (原標題:臺灣一男子因搶道爭執撞壞對方轎車在廣東受審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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