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新網廣州12月1日電 (索有為 陳雲飛 王磊)一名五旬男子在廣東惠州冒充公安局刑偵處長騙財騙色被批捕,廣東省檢察院1日通報該消息,此案件尚正在進一步辦理中。
  2012年11月底,時年43歲的朱某玲女士邂逅了一位事業有成、成熟穩重的“如意郎君”。這位名叫謝某生的男子到朱某玲女士經營的麥地開心休閑港消費,並促成他們的相識。經簡單的自我介紹,朱女士瞭解到謝某生是惠州市公安局的“警官”。12月上旬,兩人便迅速確立了男女朋友關係。沒多久,這位“警官”又在朱女士面前彰顯了一次他過人的生意頭腦:謝某生告訴朱女士,他在惠州市火車北站後面和兩個朋友合伙弄了一塊地皮,如果賣出去有六個億,每人能分兩個億,屆時他會分三百萬元給朱女士。對這事,朱女士起初不敢相信,可後來一想,以謝某生的身份地位,疏通這類事情應該有他的門路,加上他們兩人又是男女朋友關係,他不可能編這種謊話,也就不再懷疑。儘管謝某生口口聲聲說自己投資,可是在此後的一年多時間里,謝某生還是以各種理由分21次向朱女士借了250500元。然後突然杳無音訊,冷靜下來的朱女士才恍然大悟,認定謝某生是個騙子,於是向警方報案。
  朱女士到了警方報案時發現,跟她的遭遇類似,另一名從事出租車司機工作的受害人張某全因被騙導致2萬元的經濟損失一案也與謝某生有關。原來,張某全的舅舅今年四月被警方拘留在看守所,家裡人都很著急。這時,張某全想起其兩年因載客認識的一個自稱叫“謝君豪”的人,自稱其是惠州市公安局的刑偵處長,在保密單位上班,是負責國家安全的職位,是監督地方安全的警官。此外,這位刑偵處長還自己炒一塊地皮,將來能賣很多錢。從2012年4月至2013年7月,張某全每天載謝君豪上下班。但謝君豪也沒有付過任何車費,只是對張某全承諾等他的地皮賣出手,就把所有車費付清。張某全去過謝君豪的家裡,謝君豪還拿出警服給張某全看。在謝君豪應承幫忙後,張某全先後三次拿了28000萬元給謝君豪。2014年8月27日中午,謝君豪又打電話給張某全,以其兒子沒錢上學為由,讓張某全找別人借8000元給他。張某全答覆其說沒借到錢,謝君豪便威脅張某全說如沒借到錢,他就把張某全舅舅搞得“很難受”。隨後不久,該案案發。
  據承辦該案的檢察官介紹,犯罪嫌疑人本名謝某生,謝君豪是其行騙時使用過的偽名,湖南人,50歲,初中畢業後到惠州平潭機場當兵,1991年12月退伍後幫別人開車,後在惠州、東莞等地先後從事過保安、建築、賣青菜等工作。(完)  (原標題:一五旬男子在廣東冒充刑偵處長騙財色被批捕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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